居丧
一句话解释
父母之丧期间所守之礼,有斩衰三年、寝苫枕块、不婚不乐不仕诸制,为儒家丧礼之骨干。
定义
九宫原创白话解读 · 非百科转载居丧指在直系尊亲(主要为父母)去世后,依礼服丧守制的期间与所守之礼,又称守制、丁忧。其制以《仪礼·丧服》《礼记》为纲:父母之丧服斩衰、齐衰,为人子者须居庐(于墓旁或堂侧搭庐而居)、寝苫枕块(睡草荐、枕土块)、食粥饮水、不饮酒食肉、不婚嫁、不赴考、不作乐、不宴客,为官者须辞官解职,谓之「丁忧」,服满方得起复。服丧期以三年(实为二十七个月)为最重。「三年之丧」之制,孔子谓「子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」,故以三年报之,是儒家仁孝之礼的核心。历代对居丧之制屡有谕令与变通,实际执行则视时代、士庶而宽严不同。今天看,居丧之制保存的是古人对哀情的节制与对礼的郑重——「丧不过三年,示民有终也」,丧有尽而思念无尽。
🧭 体系中的位置
这一词在术数体系里站在哪儿这一条属于「黄历节气」。黄历融合了农历、二十四节气、干支纪年等传统时间体系,指导农事生产并影响日常择日、祭祀等民俗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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📜 古籍依据
按古籍口径转述《通书(黄历)》《协纪辨方书》《玉匣记》《三台通书(择日)》
引文只取公版古籍原句;查不到原文的概念如实注明「散见诸命书」,不用现代整理本顶替。